人口
扬州境内第一次有完整的人口记录为西汉元始二年( [17]
公元2年),当时广陵国领县人口达14万人,到南北朝南朝宋大明八年(464年)下降到4.5万人。唐天宝到贞元年间,扬州府人口达47万人,宋崇宁年间又降至10万人,到宋大观年间仅剩6.3万人。元初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扬州路领8县,人口达98万人。元末战乱,扬郡人口锐减。明洪武九年(1376年)为57万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扬州府领10县,人口达74万人。明末清初的战乱,例如“扬州十日”,又使扬州人口下降,雍正六年(1728年)扬州府领7县,仅有25万人。此后,清王朝实行一系列有利于人口发展的政策,使人口猛增,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人口突破200万人,嘉庆十三年(1808年)突破300万人,后来由于战乱灾荒,人口再度下降。19世纪初,全世界有10个拥有50万以上居民城市,中国就有6个,即北京、江宁(今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广州。[17]
据《扬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扬州市常住人口为445976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672684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12924人,减少4.56%,年平均增长率为-0.47%。全市常住人口中,家庭户1402969户,家庭户人口为42066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人减少0.1人。 [18]
截至2017年末,扬州市常住人口450.8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05%,比2016年提高1.65个百分点。截至2017年末,扬州市户籍总人口459.98万人,比2016年末减少16851人。全市登记出生人口4.54万人,出生率9.87‰;死亡人口5.28万人,死亡率11.4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1‰。截至2017年末,扬州市区户籍总人口为233.00万人,增长0.23%。 [19]
民族
汉族占总人口的99%以上。现有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傣族、黎族、畲族、哈萨克族、俄罗斯族、鄂伦春族、高山族、水族、纳西族、土族、撒拉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羌族、塔吉克族、京族等少数民族分布,少数民族总人口2万多,占全市总人口的0.6%。高邮下属的菱塘回族乡是江苏省唯一的民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