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邻居陈某梅家的平房不仅侵占了公共巷道,甚至将楼板直接搭建在其住宅平房顶部。(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维权之路:诉求如石沉大海,质问“回复时效”何在?当事人孙先生,常年在上海打工。2025年12月15日,他向淮安“12345”热线反映问题,期盼协调解决。然而,数月过去,仅收到两条催促“回复满意度”的短信,却无人实地处理。“让我怎么满意?连个人影都没见过!”孙先生气愤地说。直到2026年2月17日,他无奈在“领导留言板”再次求助。

△当事人孙先生多次向当地12345及领导反映未果(图片当事人提供)
3月12日,山阳街道与淮安区城管四中队领导终于到南窑村委会会议室了解情况,但此后杳无音讯。孙先生拨打市长热线才得知:街道与村委会竟回复称,“邻居60号陈某梅建房及搭建楼板,是经过孙先生父亲同意的”。此言一出,孙先生怒不可遏:“我父亲2002年就已去世,我家房子2003年建的,陈家平房是2012年左右建的,难道她和‘天堂里的父亲’协商过?” 这不仅违背了事实(其父亲于2002年去世),更是一种“玩忽职守”和“不作为”的表现。质问一:群众诉求是否被漠视?法律对回复时效有明确规定!
根据《江苏省12345在线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群众诉求应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复杂问题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此,江苏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指出:“孙先生多次举报未获有效处理,街道、村委会涉嫌行政不作为。若长期敷衍塞责,可能违反《行政诉讼法》中‘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职责’的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谎言揭穿:权力“背书”下的荒诞剧情,谁在欺骗上级?
孙先生提供录音证据显示,山阳街道回复市长热线时,坚称“孙父同意陈家建房”。但时间线铁证如山:孙父2002年去世,陈家2012年建房,其间相隔10年。如此明显的逻辑漏洞,让谎言不攻自破。
更令人震惊的是,邻居60号陈某梅系南窑村村委会书记的姨娘。当孙先生质问“为何编造事实”时,村委会与街道始终未给出合理解释。村民议论纷纷:“亲戚关系,书记怎能避嫌?这不是拿公权力当‘保护伞’吗?”
质问二:编造事实、欺骗上级,是否涉嫌违法?
北京某行政法专家李教授直言:“街道与村委会在未核实情况下,虚构‘孙父同意’的回复,涉嫌违反《行政处罚法》中‘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若查实存在包庇或滥用职权行为,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责任。此外,利用职权编造事实欺骗上级,亦违背《公务员法》中‘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的原则。”

△邻居陈某梅家的平房不仅侵占了公共巷道,甚至将楼板直接搭建在其住宅平房顶部。(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当事人诉求:拆除违建,归还土地!法律是唯一信仰孙先生的核心诉求清晰而坚定:“必须拆除建在我平房上的房子,归还我的土地使用权!《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相邻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侵占他人巷道、搭建楼板导致通行受阻,显然违背了“方便生活”的原则。第292条更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相邻不动产所有权人、使用人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而受到损害。陈某梅的行为显然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导致了严重的相邻权侵害。陈某梅恶意侵占巷道、搭建楼板,已严重违法!”
面对邻居陈某梅后夫的威胁电话,孙先生不惧反怒:“人生三不让——不让理、不让法、不让公道!法律就是我的底气!”
深度追问:基层治理的“信任赤字”如何填补?
此事件折射出三重问题:一是群众诉求处理机制的失效,二是基层干部法律意识的淡薄,三是权力监督的缺位。当街道与村委会为掩盖问题而编造谎言,不仅伤害群众利益,更透支政府公信力。如何防止“小矛盾”拖成“大乱子”?如何让基层治理回归法治轨道?这值得所有地方部门深思。
对于孙先生一家人来说,等待不仅是时间的流逝,更是正义的考验。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尽快介入调查:一是督促山阳街道办事处和南窑村委会书记撤回捏造的理由,给出明确的处理时间表;二是要求陈某梅立即停止侵占行为,进行恢复原状;三是对长期不作为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的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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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于2026年4月16日于北京发布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编辑:京媒快评
来源:https://fazhizongheng.bbaixingfagao.com/a/keji/jujiao/2026/0416/3782.html








